为了充分发挥区域公证优势作用,最大化使用公证资源。根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《全省行业“质量建设年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按照牡丹江市公证员协会牡公协通「2019」2号关于建立市地级公证机构对口技术支持县(市)公证处的通知要求,牡丹江市牡丹江公证处近期与宁安市、穆棱市和东宁县公证处完成了对口交接工作。
黑公网安备 23100202000034号